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宁河县位于天津市东北部,京东八县之一,地处京津唐大城市群中间地带,面向广阔的华北、东北平原,县城芦台镇距天津市区80公里,距北京210公里,距唐山45公里,距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40公里。
该县有丰富的自然资源。宁河县水资源丰富,土壤疏松湿润,土层深厚,土质肥沃。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、小麦、玉米等。蔬菜有90类33个品种,果树资源有13类38个品种;野生动植物资源有30多科类600多个品种。其中银鱼紫蟹、芦苇称为宁河“三宝”,闻名遐迩。境内还有丰富的地热资源,开发利用前景广阔,县内有文物古迹100多处,主要景点有天尊阁、于方舟烈士故居、七里海等。
宁河县是国家批准的沿海开放县之一。是国家确定的优质小站稻、棉花和商品粮生产基地县,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示范县。宁河县历史上就是远近闻名的鱼米之乡,改革开放以来,宁河经济保持了快速的发展势头